《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目前针对“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否允许中断或中断后多久可以视为连续,中断超过多久不可以视为连续的不同理解上的争议不断且仍然没有统一的观点。 虽然在2009年人社部回复上海人社局时明确了“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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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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